第668页

跑回自己的房间,打开存钱罐。里面有厚厚的一沓,大票小票都有,数了数,一共六百二十三块。这些是他从记事起开始存储的零花钱,有八九年了吧!

揣着钱,左小右收拾一下,出门去了汽车站,坐车直奔市区。

县城到市区要一个半小时,倒不是路途遥远,而是司机为了拉足乘客,一直在发车的时候走十米停两分钟,走十米停两分钟,一直到车里差不多满员了才开车。而且速度很慢,就是为了半路上多拉点人,能把人急死。

好不容易熬到市区,左小右发誓,以后再也不坐客车了。一路上,他有数次恨不能打死司机那个龟孙儿。

到了市区,左小右凭着记忆找到了一家乐器店。

乐器店坐落于市中心的商业区,店面不大,只有三十个平方,里面的乐器也不多,大部分是吉他、笛子、二胡之类的中小件儿,最大件儿是电子琴。

这也没办法,沧市这时候还是不入流的城市,又是1997年,乐器店里有这些东西卖就不错了。

老板是个三十多岁的摇滚青年,一身‘霹雳’的行头,堪比后世杀马特。

“小孩,买什么?”摇滚青年正玩电吉他,见一个半大小子进来,心里啧一声:又是个光看不买的。

“我看看吉他。”左小右看着店里的吉他,都是很普通的货色,标价基本上是三四百。也有好的,但是就两把,都是上千块的货色。

左小右没打算买好吉他,问道:“你这里最便宜的吉他多少钱?”

果然是穷鬼。

摇滚青年从货架上拽下一把有点陈旧的吉他,道:“二百五。”

“二百吧!”左小右对着吉他吹了口气,一层灰尘扬起,糊了摇滚青年一脸:“都这么久了,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弹?”

“咳咳!”摇滚青年呸了两声,把脸上的灰尘扫掉,怒道:“小孩,这吉他就是旧了点,不影响弹。爱要要,不要走。”

“呵呵……”这个时期的服务意识也很差劲,根本没有顾客就是上帝的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