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好像也累了,那我们今天先回去吧。”

林诺正准备离开,手边的人却拉住他,侧过头,是一张又开始泛红的脸。

细腻的皮肤印着可疑的痕迹,眼神湿润,发丝微乱,敞开的领口一片雪白,整个模样诱惑又惹人心疼,实则态度直接地问他:“能不能给我变个墨镜?”

“……或者,您可以消了这些吗?我现在的样子不太好看。”

柏雪天能感觉,林诺喜欢那些痕迹。

虽然酒吧里的人貌似认不出他们,他模特和演员的业务能力也很好,但现在,他是在大庭广众之下,在外面,难免惹人注目。

要是被拍到,安上了什么不好听的话,让其他那些弟控看到了怎么办?

就算以前沉迷演戏的时候,柏雪天也不会让狗仔队拍到他的丑态,他还是很自恋的。

柏雪天不知不觉靠近了些,远处看就像在搂着林诺胳膊,和周围一对对的人没什么两样。

林诺静静看着他,随即微笑,手温柔地放在柏雪天脸上:“已经晚上了,戴什么墨镜。”

细碎的金色光芒亮起,熄灭之后,柏雪天发觉自己的脸多了些什么,身前凉嗖嗖的感觉轻了,原本敞开的v领被带子束回来,身上还多了件双肩嵌着铆钉的黑色皮外套,他的耳环也换了,变成一枚耳钉,脚下蹬着一双皮靴。

嗯,有点酷?

柏雪天穿上这一身,感觉自己气场强了不少。

瞥见酒吧墙面的反光里,他衣着简练帅气,有了攻击性,模特习惯的姿势带着距离感,面无表情的脸配合脸上的黑色花纹,掩盖了原本的艳气和柔弱,整个人有几分叛逆的性感。

痕迹被遮住了,黑色的花纹对称精细,在脸上并不违和也不骇人,有点像柏雪天以前走秀化过的哥特式妆容,穿着这一身,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去玩摇滚。

猎奇又精致,他的底子太好了,让整个打扮都有种别样的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