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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是现在的肖九岐跟梦中完全不同,性子还是那么张扬,但是他整个人镀着一层阳光,看上去就暖暖的。

真好。

来行宫不仅要避暑,一群皇子还有朝中重臣家公子少爷们凑在一起,更是能玩出花样来。

当今圣上又是个喜欢年轻人上进的人,所以每年来行宫都会宣召年轻有为的年轻人随驾。

行宫狩猎就是其中一项活动,也是大家最喜欢的。

只是让傅元令没想到的是狩猎安排的这么紧,抵达行宫的第三天就开始。

第二天她跟肖九岐的马才送来,傅元令的马是在潞阳府的时候就养着的,通身雪白,是从北疆高价买来的马种。

而给肖九岐准备的是一匹黑马,养的油光水滑,肖九岐一眼就喜欢上了,等他看到马蹄上的印记时,不由一愣。

第七百一十一章 :羡慕死他

傅元令的马叫踏雪,性子温驯,她牵着它过来,瞧着肖九岐笑着说道:“怎么样喜欢吗?这是义叔亲自给你挑的。”

“这马是从北边来的?”

傅元令点头北疆的马有名,经过一代代的优胜劣汰,现在培育出来的马种非常的强健,当然价格也很美丽。

“喜欢吗?”傅元令问道,这也是她第一次见到这匹马,之前傅义说有北疆的马贩子贩马到了西北那边,傅家的管事知道大姑娘喜欢马,就特意来信问要不要买几匹。

傅义就让人挑了最好的几匹运回来,知道大姑娘要给九皇子一匹,就挑了最好的这匹黑色的。

没想到事情巧了,正好赶上这次行宫避暑。

“谁不喜欢好马。”肖九岐喜滋滋的说道,“这马瞧着比我之前的那匹要好些。”说着还伸手去摸了摸这马的四肢根骨。

“据说是北疆养出来的新品种,我也是第一次见,好不好得骑骑试试。”傅元令看着肖九岐是真的喜欢,自己也高兴。